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處前身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為達本府專業分工、事權統一之施政目標,自民國95年8月1日奉准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為本府二級機關,置處長、副處長(2人)、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4人)及專門委員,下設8科5室,預算員額834人。本處專司全市河川及雨水下水道、抽水站等公共設施之興建、管理與維護,包括所有河濱高灘地(河濱公園)的管理。強化本市防洪排水功能,使市民生命財產得以確保,一切經濟行為得以正常運作、穩健成長,是本處業務推展之最高目標。

水利處組織圖

處本部處長  工務科  品管及勞安科  抽水站管理一科  抽水站管理二科  資訊室  綜合計畫科  河川工程科  河川管理科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處本部副處長  處本部主任秘書  處本部總工程司

處本部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2人)、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4人)、專門委員、秘書、副工程司、聘用幫工程師、約僱助理工程員及技工(6人)共20人。

本處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一、綜合計畫科(19人):掌理中、長期工程計畫、年度預算整編、土地取得、地上(下)物拆遷補償及工程研考等事項。

二、河川工程科(32人):掌理河川水利工程、雨水抽水站工程之新建及養護,改善與增建、規劃及設計等事項。

三、河川管理科(162人):掌理本市轄河川維護管理工作,包括審核河川地使用申請、防洪陸閘及疏散門之管理與啟閉業務、違反水利法案件之取締及行政罰鍰作業、高灘地休憩設施之小型維護工程設計及監造、高灘地之經營及維護管理、水域遊憩活動之管理、藍色公路碼頭之維護及河川地美化等事項。

四、雨水下水道工程科(101人):掌理雨水下水道等工程之新建及維護,改善與增建、規劃、設計、管理等事項。

五、工務科(71人):掌理工程採購及與工程有關物料採購之招標、訂約及工程之施工、監造、履約管理等事項。

六、品管及勞安科(19人):掌理河川、雨水下水道、抽水站工程施工中之品質查證管理考核及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

七、抽水站管理一科(148人):掌理基隆河系(自中山橋起至上游各站)、新生大排等各抽水站、閘閥門之管理維護與操作及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維修、站房修繕等事項。

八、抽水站管理二科(159人):掌理淡水河系、景美新店溪系、基隆河系自中山橋起至下游各站(含士林北投地區、社子關渡洲美等地區)各抽水站、閘閥門之管理維護與操作及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維修、站房修繕等事項。

九、資訊室(12人):掌理資訊作業規劃、設計、管理、推廣及訓練等事項。

十、秘書室(49人):掌理文書、研考、法制、事務、出納、印信典守、公有財產保管、物料及工程收購材料之倉儲管理、車輛調派及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十一、會計室(19人):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十二、人事室(13人):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三、政風室(10人):辦理政風事項,包括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貪瀆不法之預防及查處、公務機密維護、機關設施安全維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