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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改制前關於市內公共工程之修建、養護,設工程隊及下水道勘測隊辦理,有關業務則歸工務局土木、營繕兩課兼辦,嗣以人口增加、公共工程日漸發展,爰於52年10月16日呈准將工程隊及下水道勘測隊裁撤合併於工務局之下,設立公共工程處(即本處前身),同時將工務局土木、營繕兩課兼辦業務撥歸公共工程處掌理。

臺北市於57年7月改制為院轄市,工務部門為配合市政建設之推行,將原有之公共工程處改編為養護工程處,專責公共設施之維護,並辦理水利及防洪工程及15公尺至8公尺道路之闢建。本處於臺北市改制當年9月籌組改編,10月正式成立,其後隨著本市各項公共設施之急速增加,為適應工作需要,組織及員額曾作多次修正,民國85年9月6日修正後,職員編制人數345人,業務主要掌管全市道路、橋樑、地下道、雨水下水道、排水防洪等之興建與維護及河川路權管理等。95年8月1日的組織修編並更名為水利工程處,職員編制人數減為315人。修編後將所屬道路、橋樑、人行陸橋、地下道之興建、維護與管理等業務移由新建工程處辦理,專司全市河川及雨水下水道、抽水站等公共設施之興建、管理與維護,包括所有河濱高灘地(河濱公園)的管理,以求事權統一,提升防洪排水之功能,使市民生命財產得以確保,一切經濟行為得以正常運作、穩健成長。

最近一次組織修編為113年1月5日,職員編制人數仍為315人,修編後為免「雨水下水道工程科」業務過於龐雜,爰將業務拆分為「雨水下水道工程科」及「雨水下水道管理科」,前者負責雨水下水道與雨水抽水站工程設施之新擴改建業務,後者負責雨水下水道及相關排水設施之維護及管理;另原「品管及勞安科」單位名稱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修正為「品管及職安科」;為改善維護管理及操作等相關整合性問題,爰將「抽水站管理一科」及「抽水站管理二科」整併為「抽水站管理科」。

上隸: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下屬:

(一)內部單位:綜合計畫科、河川工程科、河川管理科、雨水下水道工程科、雨水下水道管理科、工務科、品管及職安科、抽水站管理科、資訊室、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二)得設單位:河川巡防隊、工務所、管理站及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