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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水利處

一、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
(一)對臺北地區可能造成威脅或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 擬定新聞稿並交由媒體事務組發布疏散門可能關閉訊息, 宣導民眾勿前往河濱公園各停車場停放車輛,並提醒民眾注意疏散門關閉訊息,作好移車之準備。
(二)臺北地區進入警戒範圍,擬定新聞稿並交由媒體事務組發布疏散門可能關閉訊息,籲請民眾勿前往河濱公園各停車場停放車輛,通報警察局及停管處協助執行「只出不進」。
(三)與水利署十河局聯繫決定疏散門關閉時間等事宜。
二、發布關閉疏散門訊息:
(一)水利署十河局決定關閉疏散門後,水利處將通知進駐於災害應變中心之工務局代表,由工務局轉知其他單位。
(二)如有需要,可召開應變中心功能群組會議,邀集各相關單位進行疏散門關閉橫向聯繫及單位間協調事宜之討論。
(三)發布開放紅黃線停車時間,疏散門開始關閉時間、開始拖吊河川區停放車輛時間、疏散門完成關閉時間、指定學校停車時間等資訊由水利處彙整, 擬定新聞稿交由媒體事務組統一發布。交通局得擬定開放紅黃線停車及是否停止收費等其他配套相關資訊新聞稿交由媒體事務組統一發布。請水利處制定新聞稿定型格式。
(四)水利處依「臺北市轄疏散門啟閉作業規定」依序關閉疏散門。
三、發布疏散門開啟訊息:
(一)本局水利處與水利署淡水河流域水情中心聯繫確認水情狀況解除,並與停管處及市場處檢視河川區狀況後,研訂妥適之開啟疏散門時間,通知進駐於災害應變中心之工務局代表,由工務局轉知研考會(1999)、民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停管處、市場處、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消防 局。
(二)疏散門開啟時間、取消紅黃線停車時間、停止開放學校停車時間等資訊由水利處彙整,擬定新聞稿交由媒體事務組統一發布。交通局得發布停止紅黃線停車及是否開始收費等其他配套相關資訊新聞稿交由媒體事務組統一發布。
(三)水利處依「臺北市轄疏散門啟閉作業規定」依序開啟疏散門。

交通局

一、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且對北部可能造成威脅:
(一)配合水利處發布新聞稿宣導車主注意疏散門關閉訊息事項,並應多加宣導紅黃線停車範圍,及其他停車位是否停收車費等相關訊息,避免民眾產生疑慮。
(二)派員於河濱公園各停車場設置標誌牌(內容為提醒民眾颱 風即將來臨訊息並注意疏散門關閉消息)及夾單宣導,宣導民眾勿再進場停車。
二、發布關閉疏散門訊息:
(一)停管處依「本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派員設 置標誌牌及夾單宣導,停管處派員於各疏散門實施車輛管制,管制原則為「只出不進」。
(二)重新調查更新河濱公園各停車場車輛車主及電話等訊息, 並發送簡訊通知車主進行移車。
(三)本市疏散門開始關閉前 1 小時起,停管處依訂定之「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實施開放停車措施,並配合前開計畫進行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相關事宜。
(四)停管處估算河濱公園各停車場停放車輛數,每兩小時提供 交通警察大隊,以利拖吊準備作業。
三、發布疏散門開啟訊息:
接獲水利處通知開啟疏散門訊息,停管處彙整河濱公園各停車 場車主登錄於網路之電話,以簡訊通知車主河濱公園停車場已開放停車之訊息。

警察局-警察分局

一、發布關閉疏散門訊息:
接獲水利處通知後,轄區警察分局派員於各越堤道路實施車輛管制及拖吊作業,管制原則為「只出不進」。
二、發布疏散門開啟訊息:
協助加強恢復法定禁止停車管制區域、路段交通執法事宜。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一、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且對北部可能造成威脅:
(一)利用本府宣傳管道及大眾媒體,提醒民眾注意疏散門關閉 訊息,作好移車之準備。
(二)整備拖吊作業人員及車輛。
二、發布關閉疏散門訊息:
接獲水利處通知後依通報執行堤外停車車輛拖吊作業事宜,考量作業人員機具安全,於疏散門完全關閉,一律全面停止拖吊 作業。
三、發布疏散門開啟訊息:
協助恢復法定禁止停車管制區域、路段交通執法事宜。

水利署十河局​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且對北部可能造成威脅:
一、決定疏散門啟閉時間。
二、宣布並通知地方政府及媒體開始撤離人車等事項。

民政局-區公所(里長)

通知區公所及里長利用廣播或通訊等系統通知附近民眾知悉。

教育局-指定學校​

一、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通知各級學校開 放停車事項。
二、各級學校依前項規定內之「臺北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 開放停車注意事項」辦理。
三、指定學校停車資訊交由水利處彙整擬定新聞稿。

捷運公司木柵機廠附設停車場

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配合開放停車措施。​

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發市場​

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配合開放停車措施。

臺北市花木批發市場

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配合開放停車措施。

市場處

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配合開放停車措施。

科室:河川工程科
姓名:林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8179
傳真:02-2720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