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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主流發源於擎天崗(標高770公尺),其上游稱為內雙溪,自東北往西南流,與右側流入之青礐溪會合後始稱雙溪,復往西流並匯集猴洞坑溪、石角溪、磺溪、五分港溪等支流於北投區洲美里鄰近匯入淡水河支流基隆河。雙溪集水區略呈圓形,面積約59.74平方公里,主流長約19公里;集水區上游部分屬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約占集水面積47.8%),河谷狹窄斷崖壁立,至中下游則河谷較寬,河床坡度較緩。集水區地形係自東北向西南傾鈄,主流自發源地至外雙溪橋間為上游河段(長度約12.34公里),森林覆蓋率高,湍瀨、棲地密布,河道坡降約1/17;外雙溪橋至復興橋間為中游河段(長度約3.75公里),水流豐沛潔淨,坡降約1/67;復興橋至洲美河口間河段(長度約2.92公里)為下游,沿溪兩側均已開發為密集住宅區且已完成防洪設施,坡降約1/710。

  • 53年4月~6月進行第一階段工程雙溪部分堤防(採10年重現期距洪水位為標準)。
  • 53年11月~54年7月進行第二階段工程雙溪下游堤防(採10年重現期距洪水位為標準)
  • 雙溪左岸堤防於54年完成,由雙溪橋至復興橋共2560公尺
  • 擬定臺北地區防洪計畫建議方案(草案)-雙溪改於洲尾入基隆河,左岸堤防加高、右岸興建堤防
  • 依據65.11.23.府工二字第47452號及65.8.26.府工二字第32876號已公告都市計劃之廿公尺寬堤防用地,並計劃納入排水防洪專案計劃預計自本68年至70年三年內興建自復興橋至雙溪橋長2560公尺之右岸堤防,並配合闢建堤防後八公尺之計劃道路兼作防汛道路,並辦理自復興橋至望星橋止長650公尺河段之河道疏浚治理,以暢洪流,減除水患。雙溪右岸堤防計劃,業經報奉經濟部67.1.5.(67)水00181號函核定,復由本府於67.02.22府工養字第00472號公告實施在案。
  • 奉經濟部民國67年1月5日經(67)水00181號函核定雙溪橋至復興橋堤防用地範圍及復興橋至望星橋水道治理計畫範圍,並於民國67年2月22日(67)府工養字第00472號函公告。(士林雙溪計畫堤防及水道治理計畫線)
  • 68.12.7府工二字第46998號擬變更士林區部分公園(六、七號)住宅區及北投區部分農業區及主要計畫未核定部分住宅區為河道堤防及道路用地案
    1. 上游由復興橋上溯至望星橋止,長約650公尺河段,計劃拓寬枯水河槽,並施築護岸。擬將部份公園(6號、7號)保留地,變更為河道用地,另望星橋右側橋台內側部份住宅區,依現況為水流所必經之地,亦擬併予變更為河道用地,以符實際。
    2. 自下游右岸雙溪橋上溯至復興橋長2,560公尺,擬在20公尺寬堤防用地內興建土堤同時闢建堤後8公尺寬計劃道路兼做防汛道路合計寬28公尺。為達到雙溪堤防整體防洪效果,並求計劃道路之連貫,兼利防汛搶險之需,擬變更磺溪起西側,部份農業區及主要計畫未核定部份住宅區為堤防用地及計劃道路用地,以符實際。
  • 69.1.18府工二字第53258號擬變更士林雙溪堤防間原水岸發展區土地為行水區計畫案
    1. 士林雙溪堤防位置業經經濟部以67.1.5.(67)水00181號函核定,並經本府以67.2.22.府工養字第00472號公告。為便利雙溪水道之整治與管理,維護公眾安全。
    2. 有關67.12.27第151次委員會議宣讀上次會議紀錄時附帶決議:再研究堤防間寬度問題,經68.01.11第152次委員會議研獲結論:"仍維持原計畫案之寬度",並經六十八年十月十八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委員會議審決如下:本案准予修正通過,惟案名應修正為"變更士林雙溪堤防間原水岸發展區土地為行水區",但其涉及水利法規定者,應請臺北市政府確實依照水利法之規定辦理,並請該府修正計畫書圖報請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自77年度起辦理堤防加高工程:全部為土堤,兩岸共長4,799公尺,平均加高1.6公尺,
  • 雙溪望星橋至劍南橋堤線及支流猴洞坑溪改道整治工程位置由臺北市政府於78.06.30府工養字第342331號函公告(奉經濟部78.05.25經(78)水022888號函核定)雙溪河段自望星橋至劍南橋之堤線、堤防基礎用地及防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