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市抽水站輪班人員加班費須補發差額一事,北市水利處表示,主因是加班費計算基準不同所致,經水利處主動積極清查的結果,撥補5年加班費的差額初步估計約2800萬元,目前已規劃補發期程,將依計畫期程就短發部分儘速予以發放。 水利處指出,基於勞資關係和諧及尊重勞工意見,以往抽水站輪班人員加班費的計算基準,是依照106年4月26日第4屆第7次勞資會議決議方式計算,但此計算方式與「勞動基準法」24條相較,按月發放的金額,有部分月份加班費給付優於該法規定,惟另確有加班費給付不足之月份,所以產生差額須補發的情形。 水利處進一步說明,今年3月初即主動展開清查作業,已知目前109年度受影響人數為163人,金額為新臺幣約190萬餘元。關於近5年之加班費差額總數,因計算過程須仍考量同仁之間換班,請假……等情形,計算上十分複雜,實際金額尚待正式精算後確認,本處預計每二個月撥補一年度之加班費差額,目前將由114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水利處強調,針對抽水站輪班人員之加班費計算方式,113年12月起之計算方式,已改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覈實核算。水利處向以員工權益保障為優先,對於職工同仁之勞動權益亦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強化職工同仁之權益保障,依據民法第126條規定,主動積極啟動清查作業,如經查有加班費差額,將依相關規定補發,水利處會以實際行動落實勞動保障。 水利處未來將持續關注同仁勞動制度與權益規範,適時研議調整並精進相關措施,期建構完善、合法且友善之工作環境,使同仁皆能獲得合理之待遇與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