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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溝溪為基隆河支流,位於臺灣本島北部,發源於大嶺(海拔約202公尺)附近,流路先向東南行至明山橋處轉南匯入基隆河,行經臺北市內湖區及新北市汐止區。 內溝溪主流長度約5.67公里,集水面積約6.86平方公里,河道平均坡降1/61。

  • 78年6月10日經(78)水字第026247號函核定內溝溪下游段之堤防堤線(核定公告南湖大橋至省市界段堤線),並於民國78年9月19日府工養字第363969號公告。
  • 78.09.22府建水字157646號公告基隆河南湖大橋~省市界,省市共轄內溝溪及大坑溪段堤防
  • 84 年台北市養工處辦理「大坑溪、四分溪、內溝溪河川整治研究規劃工程」
  • 89年台北市養工處辦理「內溝溪中游段堤線規劃工程」
  • 89.10.31府都二字第8909128500號修訂台北市內溝溪下游段暨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兩岸親水河道整治都市計畫案
  1. 台灣省政府及本府分別以81年8月26日(81)府民字第171695號及81年8月26日(81)府民一字第81030844號公告重新劃定省市地界,其中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左岸堤防至大坑溪已配合南港經貿園區,劃為堤防用地、河道用地等,因此基隆河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右岸堤防、兩岸高灘及支流內溝溪極需重新劃定及建設,以維排洪功能。
  2. 基隆河蜿蜒流至本市轄區自基隆河南湖大橋下游,除洲美、關渡地區尚未完成計畫堤防興建外,其餘均已完成;而南湖大橋上游至省市界左岸堤防及大坑溪堤防已納入南港經貿園區內辦理區段徵收,並將積極推動整治,餘南湖大橋上游省市界右岸堤防及兩岸高灘地段目前尚未完成整治,颱風來襲,洪流即由本段氾濫成災,故而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右岸河段之整治工作實刻不容緩。
  3. 於支流內溝溪下游段,自基隆河朔往上游900公尺由於坡陡流急,河道蜿蜒曲折,每有豪雨即造成內湖、汐止地區嚴重水患,故需一併加以整治。
  4. 為使內溝溪、基隆河整治及堤防工程完成後,能提供市民安全之居住環境及親近接觸內溝溪、基隆河河岸之機會,並解決現階段公共性設施用地不足的現象且保障地主權益,故將內溝溪、基隆河右岸之保護區及農業區等土地一併處理變更為公園用地,俾能使整個地區因變更後毗鄰都市發展用地,地主能獲得較合理的徵收補償地價,並可藉之規劃為親水公園,且保留考慮做為設置道路系統及適當公共性設施之彈性,以增加親水性堤防整體之設計空間,使鄰近之社區居民得以獲得親水機會,提升河岸整治之功能。
  5. 本案都市計畫變更範圍,自南湖大橋起至省市界止,並包含內溝溪段,堤線業奉經濟部78年9月10日經(78)水026247號函同意核定,並由本府78年9月19日府工養字第36996號公告,省市界調整亦經民政局81年8月26日公告。
  6. 本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為謀儘早保護基隆河及支流內溝溪地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杜絕水患,計畫依據已公告內溝溪自基隆河溯往上游全長約900公尺,基隆河自南湖大橋至省市界右岸堤防全長約1200公尺之堤線位置,興建堤防,並配合兩岸高灘地作整體綠化,提昇市民休憩生活品質。
  • 91.5.6經濟部核定為中央管區域排水。
  • 92年經濟部水利署「內溝溪中游段治理規劃」建議中游段整治及瓏山林橋引道提高拆除改建,並內溝溪納為台北市為整治管理機關
  • 內溝溪下游段自與基隆河匯流口上溯至900公尺處,已完成堤線公告及都市計畫變更,均以50年重現期洪水量為保護標準,惟因89年象神颱風及90年納莉颱風該地區均受基隆河迴水影響,造成水患,故將提高該溪防洪設計標準為200年重現期洪水量。
  • 內溝溪中游段(東湖五號公園至省市界)前由經濟部水利署於91年5月16日公告為中央管區域排水,依職掌及分工原則,應由該署主政研辦各項相關治理事宜。而91年12月31日水利署黃署長與本府工務局陳局長於共同主持「景美溪台北市轄段及省市共管段之整治溝通協調會議」中,其兩岸工程將全部委妥本府辦理,其所需各項費用由中央『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特別預算』項下全額負擔。依規劃河道治理線以生態、親水工法及配合整體景觀,設計及監造兩岸防洪設施,其防洪標準須達25年重現期通洪斷面,堤頂高程達EL 13.06公尺以上,並與上下游銜接順暢。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委託水利處辦理「內溝溪中游段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長度共1625 m,工程內容包含護岸整建、景觀、綠美化工程及忠三街橋、瓏山林橋、白馬山莊橋及忠一街橋改建工程。
  • 90年辦理內溝溪下游段整治工程─高速公路以南段(第一標),內溝溪屬基隆河系支流,防汛時係受基隆河迴水影響,故配合基隆河沿岸堤防保護程度新建堤防,本工程施工範圍由高速公路以南至基隆河匯流口全長225公尺。91年辦理內溝溪下游段整治工程─高速公路以北段(第二標),施工範圍由高速公路以北至汐湖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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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溝溪整治工程,其中下游段(基隆河匯流口至東湖5號出口公園,長約913公尺)已於93年4月21日完工,中游段(東湖5號公園至忠三街上游,長約1,625公尺)分二標辦理,第一標已於95年2月28日完工,第二標已於95年5月26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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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4.11.14經授水字第09420219360號公告內溝溪排水(右岸)東湖五號公園(0K+913)至省市界(白馬山莊上游2K+538)為台北市市管區域排水,左岸為新北市。
  • 101.1.17經授水字第10120200490號變更公告權責起點「東湖五號公園(0K+913)」為「內溝溪與基隆河匯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