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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市府為了臺北市防洪安全做了很多水利建造物,那麼市府對於這些水利建造物又是怎麼檢查和維護,來讓這些建造物在汛期能發揮功能以確保防洪安全呢?市府為確保市轄水利建造物防洪安全,每年由本處主政依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臺北市政府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年度水利建造物檢查,為求落實檢查成果,本處由河川工程科主持會同相關科室辦理年度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後續則依這項檢查成果辦理防汛前水利建造物防洪安全之維護及檢修。

        而檢查對象係劃分為水利建造物類及抽水站建造物類兩大類,水利建造物類包含市轄區內堤坊(含護岸)、疏散門、沉砂池及滯洪池、閘閥門、新生大排等項目,抽水站建造物類則為本市轄區內抽水站。分別由本處河川工程科、河川管理科、抽水站管理一科、抽水站管理二科辦理檢查。

        水利建造物定期檢查時程係依據水利及抽水站建造物檢查作業程序辦理,由本處完成初檢程序,彙整初檢情形由市府工務局進行複檢。此外每當有可能影響水利建造物安全之情形發生時,如一定規模以上之豪雨或地震、颱風等,則會進行不定期檢查,以確保各項水利建造物安全。

        水利建造物檢查重點,係依據當年度核定之水利及抽水站建造物檢查實施計畫辦理,並於檢查前辦理教育訓練,檢查缺失依現況分為計畫、注意、立即改善並限期完成,本處每年水利建造物檢查及改善成果將會由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進行年度地方政府水利建造物之督導。


水站建造物檢查
水利建造物檢查情形

        108年度檢查工作於民國107年12月1日至108年1月15日前辦理完成第一階段初檢工作,並提送各項防洪設施檢查成果資料,以供進行第二階段初檢工作之參考。本處各管理單位依第一階段初檢成果,著手進行缺失改善工作。並於108年2月11日至108年2月28日由本處各水利建造物權責科室主持完成第二階段初檢工作。


        本處完成上項初檢工作後將初檢作業成果,通知本府工務局辦理複查作業(複查作業係由工務局協同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消防局組成複查小組),複查小組於民國108年3月28至4月3日針對本處兩階段初檢成果進行抽查,於汛期前(5月1日前)完成本年度所有階段檢查作業,並由本處辦理各項缺失之改善。


        108年度初檢檢查結果共2項立即改善、264項注意改善、373項計畫改善,立即改善已於4月底前完成,注意改善也於6月底前完成,計畫改善除7項因情節重大(如疏散門門體驅動方式更動、抽水站相關結構整修)納入專案計畫持續改善以外,其餘皆預定1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另複檢抽查之新增缺失也已於8月底前改善完成。


        本處近年檢查重點包含雙溪橡皮壩、磺港溪壓力箱涵、士林堤防百齡橋右岸土堤等,其中雙溪橡皮壩下游護坦與主結構分離且呈不均勻沉陷,本處施作斷面測量了解主壩下游底部淘刷深度,請水利技師公會提出短期(增加壩體的穩定度)及長期(下游銜接護坦工等佈置)方案,並提出檢查及監測機制,以預防壩體護坦結構沉陷。


        磺港溪壓力箱涵大部分情形都為半滿狀態;但大雨帶來泥沙雜物沉積,依然會影響排洪量之大小,故仍需疏濬維護。此壓力管涵兩端埋深大,載重亦大,因此很容易發生裂縫、破損,又內部發生沉澱時,不易清理,故必須比一般箱涵更加注意保持其功能與排水能力。本處請水利技師公會就磺港溪壓力箱涵檢查項目、準備事項、重點及流程(如水流、閘門、箱涵、標誌等項目之細節)進行研討,並納入實施計畫據以執行。


        士林堤防百齡橋右岸108年4月10日現地試挖路面發現路底有破洞、掏空現象,經水利技師公會建議使用RC前坡混凝土開裂、沉陷開裂部分敲除回填夯實修補,並經研討將堤體高程檢測納入為每年例行工作,做為比對預警之用,及針對高程變位明顯者進行物理探測如使用透地雷達檢視沉陷範圍,作為土堤沉陷預防的方式。


        經濟部水利署於108年5、6月進行年度地方政府水利建造物之督導,並於108年5月22日督導本府各項水利建造物檢查及改善情形,查閱水利建造物相關文件資料建置,並抽選數項不同類別之水利建造物現地訪查。本處上年度督導建議事項辦理情形順利,相關安全操作及教育訓練資料建置完整,兼顧平時維護管理及巡查,且今年度約85%之缺失皆於督導前改善完成,現地訪查水利建造物維護良好,故經考核評估結果為直轄市部分第一名,給予本處辦理本年度水利建造物檢查及改善業務辛勞之肯定。


        109年度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本處於民國108年12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啟動辦理初檢工作,為了提高改善效率本處已修正完成作業程序,本年度初檢不分階段,並將初檢注意改善之缺失完成期限提早至4月底(同立即改善),109年3月底由本府工務局通知辦理複檢,本處109年度確實辦理水利建造物檢查及改善業務,經水利署年度現地訪查考核評估結果為直轄市部分第一名,給予本處維護本市轄管水利防洪安全辛勞之肯定。


        為了提高改善效率本處再次修正作業程序,110年度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本處於民國109年1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啟動辦理初檢工作,於110年1月16日至110年1月31日間辦理抽查,並將初檢及抽查注意改善之缺失完成期限提早至3月底(同立即改善),於110年2月底前彙報市府工務局通知辦理複檢,於110年3月29日至4月12日完成複查。


        防洪精神不可停歇,本處111年度至113年度皆已完成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並彙報市府工務局辦理複檢作業,並將具有立即危險性之缺失排定於本年度3月底改善完畢,以確保本市轄管水利防洪安全,本處110年度至112年度辦理水利建造物檢查及改善業務經中央水利署進行評鑑作業,均評分為最績優直轄市之一,給予本處維護本市轄管水利防洪安全辛勞之肯定。 



水站建造物

水利建造物檢查

水利建造物
水利建造物檢查
科室:河川工程科
姓名:阮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8180
傳真:02-2720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