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位於基隆河和淡水河匯流處,地勢低窪,容易受到水患威脅。經濟部在民國59年「臺北地區防洪計劃檢討報告」中評估這個地區容易發生水災,需要建造河岸堤防來保護。但因當時該地區經濟價值不高,所以建議先清理河川淤泥,然後再建造護岸,而不是立即興建堤防。
隨著社子島的快速發展和人口增加,為了保護居民,民國62年,市府先後完成了社子、中洲和浮洲等三處防潮堤,標高約2.5公尺;民國67年,再配合基隆河洲美防潮堤的興建,將這三處防潮堤加高至平均標高4公尺。
然而,民國75年,隨著對岸新北市三重和蘆洲地區的堤防完成,社子島面臨更高的洪水風險。為了保護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市府建議將社子島納入防禦200年重現期洪水的築堤保護範圍。但行政院在民國76年1月回函表示,社子島已經有足夠的防洪措施應對5年重現期的洪水,不建議再加高堤防。
在社子島居民的多次陳情和抗議後,行政院最終在民國76年11月核定了「社子島適度築堤及堤外地區建築物之管制案」,同意以20年重現期的洪水為保護標準,將防潮堤的高度提高至6公尺,而經濟部也在民國78年6月29日,核定了社子島地區堤線。然而,由於防洪的限制,社子島的土地發展方向仍朝較低密度使用的方向發展。
為了讓社子島地區的防洪能力達到與臺北地區一致的防禦200年重現期洪水保護標準。在民國89年,市府向經濟部提交相關計畫資料,經過多次審查後,經濟部水利署以淡水河流域整體防洪觀點,進行評估及水理分析後提報,最終在99年5月核定「臺北地區(社子島地區及五股地區)防洪計畫修正報告」。
然而,在民國103年,計畫進入本市環評委員會審議階段時,遭遇了一些問題,例如填土過多、土方來源不確定、運土過程交通衝擊以及自然環境破壞等擔憂,因此未能獲得環評委員的支持。
為此,市府舉辦了多次公聽會,並仔細聽取了環評委員和當地居民的意見。在保持原有堤外洪水防洪條件、原公告堤線與高保護設施不變的原則下,對堤內填土高程進行了調整。透過i-voting票選、3次都市計畫座談以及2次都委會研議,最終確定了填土較少的「生態社子島」方案進行修正。
修正計畫於民國105年7月28日函送經濟部,經過多次審議後,在民國108年1月16日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新的防洪計畫參照水利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考慮到氣候變遷和極端降雨問題,特別強調公共設施兼具滯洪池功能設計。當未來進行開發時,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生態檢核和環境影響評估。
市府也根據委員的意見補充了社子島開發相關的財務研析、都市計畫及防洪排水說明,並重新檢視了防洪計畫。修正後的計畫在民國108年3月18日再次函送經濟部,經濟部重新審視後已於民國108年6月5日函送行政院核備,並於民國108年12月12日正式核定通過「臺北地區(社子島地區及五股地區)防洪計畫修正報告(第1次修正)」。
社子島防洪歷程
一、防洪規劃:
(一)基隆河側將高保護設施由原公告堤線向內退縮80至130公尺,其間將填土成1:10至1:20間之緩坡空間,並配合都市計畫將此區域劃設為公園用地。
(二)淡水河側亦將高保護設施由現況堤線向內退縮30公尺,其間將填土成1:8至1:10間之緩坡空間,並於腹地較寬處規劃適當之緩坡堤防,提供民眾親水及進行水域遊憩活動之空間。
(三)環島防洪(高保護)設施則以加設矮牆或其他適當方式,使其標高達9.65公尺,以符合200年洪水重現期距之計畫堤頂高程。
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
高保護填土示意圖
二、排水規劃:
(一)以重力排水方式為原則布設排水網路,新設3座抽水站(抽水容量分別為基隆河側32立方公尺/秒、淡水河側27立方公尺/秒及社子島東南區3立方公尺/秒)。
(二)設置中央生態公園及長約2,000公尺河道與2座閘門,中央生態公園可滯洪量約20萬立方公尺。
(三)排水幹管長約1萬918公尺,側溝系統長約5萬9,400公尺。
排水設施位置圖
中央河道示意圖
三、填土規劃:高保護設施範圍內之填土整地高程修改為標高2.5公尺至4.5公尺間,所需填土量約504萬立方公尺。
填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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