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99年6月10日臺北市政府(99)府工水字第09960226701號令訂頒並發布實施「臺北市雨水下水道設施規劃設計規範」,本市雨水下水道系統現況皆以5年重現期距降雨強度為設計標準,歷經多年之雨水下水道建設,雨水下水道系統長度(GIS)約716公里。本處除持續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外,並積極推動下水道維護工作,維持排水系統正常運作,以降低市區積水風險。
而雨水下水道系統包含都市雨水逕流收集及排放等流程,由地面逕流收集系統(進入口、側溝、雨水井及連接管)來收集降雨所造成的地面逕流,收集後進入雨水幹支線匯流或是滯洪調節池貯集,最後再流至下游的閘門或抽水站來排放至河川或海域。
臺北市雨水下水道系統示意圖
都市雨水逕流收集排放流程示意圖 (內政部營建署-雨水下水道設計指南)
側溝及雨水箱涵
側溝及雨水箱涵
抽水站及閘門
科室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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