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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處111年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紀錄

開會時間:1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11時20分

開會地點:本處803防汛會議室

主 持 人:陳郭正處長    紀錄:陳思嘉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壹、 上次會議決議及主席裁示事項執行情形(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

一、 有關抽管科以公開招標開口合約方式辦理10萬元以下或緊急搶修採購案件,避免有指定特定廠商情事,持續列管。

二、 請各科室檢視履約管理、場地租借等風險業務是否訂有承辦人定期輪調機制。

三、 對於驗收作業主驗人員所應具備之專業知能及資格,請工務科協助確認或訂定相關標準或規範,以確保驗收品質。

貳、 政風工作指示事項(詳會議資料)

一、市政會議市長指示事項(111年1月1日~111年10月31日)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二、上級政風機構工作指示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參、 政風業務報告(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

一、 請各科室主辦講習訓練時,應視訓練內容指派特定對象參訓,以符訓練目的,並請資訊室協助瞭解線上訓練方式之可行性。
肆、 專案報告

一、 報告一:本處河面漂流物撈除作業專案稽核改善成果報告

(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本案照原方式進行,惟請河管科、下工科思考明年度推動有關勞務契約相關管理系統之可行性。

二、 報告二:外站人員資安改善管理作為 (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資安為意識問題,請各科室主管加強資安宣導。

伍、 提案討論

一、 請各單位辦理驗收作業如因故需延(改)期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簽准作業,提請討論。

主席裁示:

(一)若驗收日期臨時更動,請於正式驗收紀錄內敘明理由。

(二)請工務科簽辦本案通案原則標準。

二、 鑒於近來地震頻率有上升趨勢,本處所屬抽水站如何因應地震帶來之危安,提請討論。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三、 各單位於辦理委外技術服務及工程招標作業,其評選委員之簽報請參照河工科111年7月18簽准之範本辦理。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另請河工科就專業類別未足20人之擇定方式補陳辦理方法。

四、 請各單位若遇審計部等單位稽察時,請將相關準備資料副知本室俾利先行審視及因應,提請討論

主席裁示:照案通過,有關本年度受審計稽察之案件,請各單位先自行預先審視。

陸、 臨時動議:

柒、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