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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處108年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紀錄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108年廉政會報暨機關安全維護會報紀錄
開會時間:108年10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時
開會地點:本處處長室研究室
主 持 人:陳郭處長正                         紀錄:吳明瑾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壹、上次會議決議及主席裁示事項執行情形(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貳、政風工作指示事項(詳會議資料)
一、市政會議市長指示事項(108年1月1日~108年9月30日)
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二、上級政風機構工作指示
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參、政風業務報告(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關於預警作為有提出要改善的部分,還是要繼續查核有無落實,餘洽悉備查。

肆、 專案報告
(一).報告一:河川區域施工許可作業精進報告(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有關河川區施工查核,請河管科針對各階段訂定流程圖,並明訂各流程之負責人,可參考本府採購作業標準程序,寫明注意事項,並請研議有無開放資料之可能性。
(二).報告二:監造廠商用人管理及違約罰款管控機制(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本案SOP已訂出,也訂明注意事項,辦理的很好,每個查核案件都是一樣的問題,能不能落實查核才是重點,相較於過去,現在已可以藉由拍照上傳來管理落實程度;另有關監造人員應該開放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便於全國各機關能查詢監造人員有無跨縣市登載,請工務科擬稿函請工務局以府的立場建議工程會。
(三).報告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簡介
主席裁示:請各位主管加強注意,如有疑慮請詢問政風室,並請政風室將簡報檔轉知同仁,其餘洽悉備查。
(四).報告四:臺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介紹
主席裁示:請政風室將簡報檔轉知同仁,其餘洽悉備查。
(五).報告五:本處107-108年度勞安檢查所見缺失彙整報告
主席裁示:自年初以來,工務局暨所屬工程處發生多起職安災害,已引起勞檢處關注,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請各位主管要清楚哪些是勞安的事項,也請品勞科轉知相關科室,其餘洽悉備查。

伍、提案討論:
提案:訂定本處太空包裝填物成分規範,提請討論。
主席裁示:本案經討論仍有執行上的疑義,請河工科於一個月內檢討簽報,並會政風室。

陸、政風案例宣導(詳會議資料)
  主席裁示:洽悉備查。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