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免費借用手搖三輪自行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河川管理科
- 聯絡人:崔玥麗
- 聯絡電話:1999#8183
- 發布日期:100-11-14
最新訊息請至「臺北市河濱自行車租借站」網站查詢http://www.ukan.com.tw/newsv 免費借用手搖三輪自行車: (一)適用對象: 1.肢體障礙之身心障礙者。 2.身心障礙者。 3.65歲以上者。 適用對象之借用優先順序為(1)、(2)、(3) (二)借用地點:全市10處河濱自行車租借站。 (三)使用時間:自星期一至星期日08:00~21:00止(租車截止20:00),且不得跨日使用,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含國定假日)12:00~14:00休息時間不提供借、還車。 (四)借用方式: 1.身心障礙者:請現場出示身心障礙證明,65歲以上者:請現場出示身分證。 2.提供押證(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學生證,以上證件擇一)及留下聯絡資料,於還車時退回證件。 肢體障礙者由外觀可辨別者,提供押證後即可借用。 3.限原地借、還車,每次至多使用2小時,如之後時段無人預約或現場登記,可延長使用時間,並以延長1小時為限。 4.開放現場登記借用或預約方式辦理,借用人逾預約時間10分鐘未到,視為預約自動取消。預約方式如下: 4.1.電話預約:康美企業社客服專線(02)2258-7425。 4.2.網路預約:e-mail至手搖車服務信箱bike.service@msa.hinet.net 5.如逾應還車時間未返還車輛,將登錄於30日內不得再借用。 (五)特別注意事項: 1.僅於現場提供車輛免費借用及簡單操作說明,不負責教學、接送等其他服務。 2.請借用人正常使用車輛,如因不正確使用行為造成自身及他人傷害,應由借用人自行負責。 3.請借用人於使用期間珍惜使用,凡使用過程造成車輛遺失或損害者,借用人需負賠償責任。 4.如遇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或超大豪雨特報,其警戒範圍包含臺北地區時,將暫停借用服務,則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