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摩托車為水域遊憩活動之一種,而本府觀光傳播局為本市水域遊憩活動之主管機關,已於100年8月2日公告本市水域遊憩活動禁止及限制相關事項,未禁止於水域騎乘水上摩托車,惟若載運水上摩托車之車輛違規行駛自行車專用道將請警察局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