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本市河濱公園內遊憩、運動等設施損壞,立即通知工務局水利處河管科轄管之管理站前往查看,若有立即危險性圍設警示帶再辦理後續改善。2.對本市各河濱公園民眾違規行為,均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辦理,對未依規定違規(停放)於有標誌、標線之區域,供車輛通行之道路或自行車道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警察局權責,工務局水利處則協助電話通知前往查處。3.服務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1.反映本市河濱公園內遊憩、運動等設施損壞,立即通知工務局水利處河管科轄管之管理站前往查看,若有立即危險性圍設警示帶再辦理後續改善。
2.對本市各河濱公園民眾違規行為,均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辦理,對未依規定違規(停放)於有標誌、標線之區域,供車輛通行之道路或自行車道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警察局權責,工務局水利處則協助電話通知前往查處。
3.服務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