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宣導
- 發布日期:114-03-05
一、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提醒您現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合法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並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 二、 無菸才能大口呼吸,提醒您紙菸、電子煙、加熱菸都有二手菸、三手菸危害以及致癌風險,尋求專業醫事戒菸諮詢可撥打0800-636363。 三、 國民健康署邀您共同實踐電子煙的「拒菸三不驟」 -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節省荷包又贏得健康,無菸味的生活更容易獲得好人緣。 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對使用者和暴露於二手煙者都有害,更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另外,國外研究顯示,曾經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會有較高的吸菸意圖,且易開始有吸菸行為,青少年若曾使用過電子煙,其嘗試紙菸的機會是沒有使用過電子煙青少年的2倍以上,雙重使用對身體危害更甚,且更難以戒除。 根據健康署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全國之國中學生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1.9%上升至112年3.2%(臺北市由107年1.6%下降至112年0.8%);全國之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3.4%上升至112年6.3%(臺北市由107年4.8%下降至112年3.8%)。全國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情形在5年間快速倍增,推估全國超過5.4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